第十一章 三年(2 / 2)

作品:《诸天万界之大拯救

每次见面,只要姑婆在场,自己都得叫那个小屁孩一声‘师叔(叔叔)’。

所以,李杰成了她最不想见的人!

叫‘师叔’,太羞耻了。

另外,这个小屁孩竟然不用上学!

不上学也就罢了,但他懂得还比自己多!

不过,马叮当也不是什么气量狭小的人,以上这些,她都不是特别在乎。

她最没法接受的是,小屁孩懂得比自己多也就算了,偏偏实力也比她强!

每次切磋的时候,都是她输!

太气人了!

一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,即便时间过去三年,她依旧是记忆犹新。

三年前,姑婆正式将求叔一家介绍给了她认识,并且当场提议,让两个小辈比试一下。

当时,李杰才七八岁,身子还没有张开,对于这个提议,已经十几岁的马叮当自然是嗤之以鼻。

她,马叮当,可不想欺负小屁孩。

一个不慎,搞不好就把对方给打哭了。

何必呢。

自己的天赋有多强,马叮当心里很清楚,据姑婆说,她的天赋是马家近代以来最强的那一个,甚至可能直追先祖马灵儿。

仅仅两年,就锻体圆满,十岁踏入练气境,两天就完成了感魂。

人的魂魄虚无缥缈,灵魂的强弱与肉身的强度息息相关,一般而言,锻体圆满之后,才有希望感知到自己的魂魄。

一周之内,感应到自己的魂魄,便是天赋强绝者,而马叮当只用了区区两天,就感应到了自己的灵魂,踏足养魂境,比马丹娜还要快上一天。

实乃天资卓绝!

因此,马叮当自认为,在同龄人之中,她是绝无敌手的。

然而,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。

她居然打不过一个比她还小五岁的小屁孩?

那一场切磋,不仅击碎了她的骄傲,同时也严重打击了她的信心。

在那之后,马叮当练习的愈发勤奋,愈发的刻苦,但在每年一次的切磋中,依然不敌。

正因为如此,她特别讨厌李杰,每次见面,都是看鼻子不是鼻子,眼不是眼。

如非必要,她压根就不想和对方见面。

不过,马叮当的同桌显然不知道其中的内情,她还以为闺蜜谈恋爱了呢。

心情不好,或许是因为吵架了?

圣士提反女子中学,人如其名,是一所女校,是香江历史最悠久的女子名校之一,早在1906年就创办了。

十六七岁的少女,正是青春期,对异性产生好奇很正常,尤其他们学校还是一家女子学校,校园里除了男老师和职工,根本就没有其他异性。

因此,在女校里,凡是和异性搭上边的话题都能引起学生们的巨大关注。

“叮当!叮当!”

短发少女笑嘻嘻的拉住马叮当的胳膊,神秘兮兮的问道。

“你该不会是交男朋友了吧?”

马叮当当即矢口否认。

“怎么可能!”

旋即,她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想起马家的祖训。

马家的女人,不能恋爱,不能为男人留一滴眼泪!

但哪个少女不怀春?

每每想到这里,马叮当都是一阵失落。

“我这辈子是不会谈恋爱的。”

短发少女嘿嘿一笑,只当闺蜜是在开玩笑,而后用哄小孩的语气说道。

“好,好,好,不谈恋爱就不谈恋爱,我陪你!”